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,经二级学院申报、组织专家组进行审议,现将2023年度拟申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、美术教育、数字经济、税收学4个专业申报材料和专家审议意见,拟撤销的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审议意见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限自2023年8月18日(星期五)至2023年8月24日(星期四)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书面形式反映至教务处(行政楼2楼右侧)。材料须署实名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陈伟涛 邮箱:20112002@gcc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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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商学院
2023年8月18日